发布时间:2025-06-21
15日晚间,阳光城公布股东所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表明,阳光城有限公司股东阳光集团于2017年1月25日质押给中心证券福建分公司的2220万股阳光城股份,已于昨日办理了中止质押申请,中止质押的股份占到阳光城总股本的0.55%。
此外,阳光城有限公司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于11月12日和13日分别质押1350万股和870万股阳光城股份,质押股数总计为2220万股,占到东方信隆所所持股份的3.58%。质权人分别为华夏银行福建自贸实验区福州片区支行和信达资管福建省分公司。截至公告透露日,阳光集团持有人的阳光城股份为7.09亿股(占到阳光城总股本的比例为17.51%),总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72亿股(占到阳光城总股本的比例为16.59%);东方信隆持有人的阳光城股份为6.20亿股(占到阳光城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总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01,892,752股(占到阳光城总股本的比例为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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